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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擬建之道路工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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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日)在憲報公布有關灣仔發展計劃第II期擬進行的道路工程。

有關建議工程包括:

(i) 在介乎D11路與菲林明道之間興建P2路及其相連的行人路;
(ii) 修改D11路、現有P2路的部分路段及相連的行人路;
(iii) 興建行車道連接P2路東行線與博覽道及博覽道中,並在行車道旁興建上落客貨停車處和行人路;
(iv) 在灣仔北興建行車道連接中環及灣仔繞道的連接路;
(v) 修改博覽道的部分路段,並重新定線;以及永久封閉和拆卸博覽道與會議道連接的部分路段;
(vi) 永久封閉和拆卸博覽道及博覽道東的高架路段,以及相連的行人路及行人天橋;
(vii) 把灣仔(西)污水隔篩廠東面的龍景街行車道及行人路重新定線;以及永久封閉灣仔(西)污水隔篩廠北面及西面的龍景街行車道部分路段及行人路;
(viii) 在灣仔(西)污水隔篩廠東面現有通風井的北面興建行車道及行人路;
(ix) 修改分域碼頭街的部分路段及其相連的行人路;以及永久封閉香港演藝學院北面分域碼頭街東行車道的部分路段及其相連的行人路;
(x) 在分域碼頭街與港灣道交界處以及博覽道與博覽道東交界處興建迴旋處;
(xi) 永久封閉和拆卸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灣仔北公共交通交匯處、港灣道體育館、灣仔游泳池及灣仔運動場北面的會議道及鴻興道行車道和行人路的部分路段;
(xii) 修改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北面的會議道西行車道的部分路段及行人路;以及興建通往P2路及菲林明道的連接路;
(xiii) 把會議道部分路段及鴻興道的行車道重新定線,並在菲林明道與現有臨時政府直升機坪交界處興建相關的行人路和路旁上落客貨停車處;
(xiv) 修改和興建博覽道東的路旁上落客貨停車處;
(xv) 永久封閉博覽道東的巴士總站,並把該巴士總站遷往灣仔北公共交通交匯處;
(xvi) 永久封閉和拆卸灣仔北公共交通交匯處現有的行人天橋;以及在港灣道體育館西面重設臨時行人天橋;
(xvii) 拆卸灣仔北的兩個渡輪碼頭;
(xviii) 修改杜老誌道與港灣道的交界處;
(xix) 擴闊菲林明道南行線與告士打道交界處現有的合流車道;
(xx) 永久封閉和拆卸鴻興道通往現有臨時政府直升機坪的通道;
(xxi) 沿運盛街興建行人天橋,連接灣仔(東)污水隔篩廠南面現有的行人天橋以及日後建成的海濱;
(xxii) 暫時封閉和重建下述道路的現有行車道、行人路、美化市容地帶及中央分隔帶/安全島的部分路段:博覽道、博覽道中、博覽道東、會議道、分域碼頭街、分域街、龍景街、港灣道、鴻興道、菲林明道、杜老誌道、馬師道、運盛街及告士打道;
(xxiii) 在銅鑼灣、灣仔北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西面興建行人園景平台;
(xxiv)在會議道及運盛街興建旅遊車停車場;
(xxv) 把銅鑼灣避風塘西南面兩個登岸梯級拆卸,並重建為行人路;以及
(xxvi) 進行附屬工程,包括興建美化市容地帶及中央分隔帶/安全島,以及進行渠務、環境美化和土方工程。

  在內地段第8593號(部分)將予設定永久地役權及永久權利;在內地段第8593號 (部分) 將予設定暫時佔用土地權的地段。

  工程將於二○○八年年底/二○○九年年初展開,約在二○一六年完成。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在下列辦事處查詢有關項目的圖則及計劃:

(i) 皇后大道中九十九號中環中心地下五號室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ii) 灣仔柯布連道二號地下灣仔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iii) 西灣河太安街二十九號東區法院大樓地下東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iv) 灣仔軒尼詩道一三○至一五○號修頓中心二十樓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及
(v)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一三○至一五○號修頓中心十九樓港島東區地政處。

    任何人士擬反對該項工程或其使用,或同時反對兩者,必須於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或之前把反對書寄交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中座及東座二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辦事處。



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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