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管有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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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三歲男子因意圖管有虛假文書及管有虛假旅遊証件,今日(七月二十七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合共三年十一個月。
案情透露,海關人員於一月二十六日在機場用X光機檢查一件行李時,發現行李內藏有七十八張偽造信用咭及一本偽造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這些信用咭有一半附有姓名,餘下均為空咭。
案件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初步調查顯示該行李屬於該名二十三歲男子,他於一月二十三日前往意大利米蘭,但被拒絕入境,他於翌日返回香港,抵港後因找不到行李而向航空公司報失,該行李最終於一月二十六日運返香港,經X光機檢查後,發現內有七十八張偽造信用咭及一本偽造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一月二十七日採取行動,由探員假扮速遞公司人員,將行李送往該男子位於將軍澳的住所時,其後將他拘捕。
警方跟進調查發現該名男子收取二萬元將偽造信用咭及護照送交意大利一名不知名的人。他其後被落案控告意圖管有虛假文書及管有虛假旅遊証件的罪名。
他於今日在區域法院應訊,其中意圖管有虛假文書控罪被判入獄四十二個月,而管有虛假旅遊証件控罪被判入獄十個月,其中部分涉及第二項控罪與第一項控罪同期執行,合共入獄三年十一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完
2007年7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