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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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七月二十三日)代167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6名僱主追討港幣約126,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海安護衛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9,377.51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5名與訟人,包括�痝q集團有限公司經營完美創造美顏纖形科技中心、梳士寶(香港)有限公司、通寶網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東津萃妍有限公司及蕭偉德經營德寶飲食中心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3,639.4元、24,985.16元、4,328.74元、2,532.08元及265.4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76元、200元、110元、96元、86元及190元。
完
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