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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香港居民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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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香港女子因涉及串謀「假結婚」個案,昨日(七月二十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

  二十三歲的林小文被控二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十八個月。二十五歲的利慧芳被控三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兩年。

  林承認分別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及八月與兩名內地居民假結婚。利承認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零零五年六月及七月與三名內地居民分別於內地及香港假結婚,她們均為獲取金錢報酬而假結婚,以便她們的假配偶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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