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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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的成員。該委員團設於財務匯報局之下,負責查訊香港上市法團及集體投資計劃(即上市實體)的會計違規事宜。
上述委任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作出,為期三年,由星期一(七月十六日)起生效。財務匯報局亦將於同日開始全面投入運作。
委任名單如下:
召集人兼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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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英偉先生
劉盧希齡教授
李家祥博士,GBS,JP
李大壯先生,JP
薛樂德先生
Elisabeth Charlotte SCOTT女士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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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沛翹先生,JP
彭博倫先生
陳嘉齡先生
陳惠卿女士
周雪鳳女士
鄭鄧荷娟女士
張正樑先生
張仁良教授,JP
趙善敏女士
丁偉銓先生
馮培漳先生
賀祈思先生
林智遠先生
林侃先生
劉紹基先生
李秀慧女士
李祖恩女士
John Robert LEES先生
李民斌先生
劉殖強教授
麥嘉軒女士
顏文玲女士
潘佐芬女士
Stephen TAYLOR先生
唐家成先生,JP
蔡東豪先生
Paul F. WINKELMANN先生
黃匡源先生,GBS,JP
黃德偉先生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二日)表示:「成立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及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主要措施。」
發言人補充說:「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是這個新規管制度下的重要環節,其工作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法定職能不可或缺。」
遇有須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會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
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將會查訊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規管規定的個案。有關個案的調查報告會提交財務匯報局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上述委任名單會在明日(七月十三日)刊憲。
完
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