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通過《二○○七年地下鐵路(運輸交匯處)(修訂)附例》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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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地下鐵路條例》動議通過《二○○七年地下鐵路(運輸交匯處)(修訂)附例》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以我名義提出的第三項議案。

  這項決議案旨在對現行《地下鐵路(運輸交匯處)附例》作出一些技術性及相應的修訂。根據《兩鐵合併條例》,「地鐵有限公司」將於兩鐵合併時改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而《地下鐵路條例》亦會改稱《香港鐵路條例》。因此,根據《地下鐵路條例》訂立的《地下鐵路(運輸交匯處)附例》的中文名稱亦須修訂為《香港鐵路(運輸交匯處)附例》,而當中凡提述「地鐵有限公司」之處,亦會作出修訂,改為提述該公司的新中文名稱。

  有關的附例已經小組委員會審議並獲得同意,希望議員支持這項決議案。

  主席女士,我謹此動議。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