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政府駁斥居留權傳聞
*********

  近日有傳聞指在香港聲稱擁有居留權人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期間會獲得特赦,保安局今日(七月六日)強調絕無其事。

  保安局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不會給予任何特赦,有關人士切勿被誤導。

  終審法院已於二○○二年一月就居留權案件作出裁決,為處理居留權個案奠定了清晰法律基礎。

  他說:「政府會繼續貫徹執行法院的判決。所有按照終審法院判決無權留港的人士都必須返回內地。合資格人士回到內地後可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



2007年7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