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通菜街小販認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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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位於旺角通菜街(俗稱「女人街」)的小販認可區是著名的旅遊點。然而,有遊客表示,該處不單人多擠迫而且悶熱,購物環境並不理想。有居民亦表示,小販認可區兩旁的行人路上經常堆放大量雜物,攤檔的棚架更雜亂無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小販認可區規劃了多少個攤檔,請以簡圖說明它們的分布;

(二) 該小販認可區的每個攤檔是否均須由一名持有有關小販牌照的人(「持牌人」)經營,以及有何措施確保攤擋由其持牌人經營;過去曾否發現該小販認可區的攤檔由非持牌人經營,以及當局如何處理有關個案;

(三) 該小販認可區的攤檔數目由成立至今的變動情況;

(四) 由該小販認可區成立至今,攤檔東主主動交回小販牌照的數目,以及食物及環境壎芵p(食環署)因各種理由取消有關小販牌照的數目;

(五) 過去三年,食環署接獲多少宗關於該小販認可區管理問題的投訴,當中有多少宗投訴成立,以及有關檔主被施加甚麼懲罰(若然適用的話);請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及

(六) 有否計劃改善小販認可區的購物環境,例如重整攤檔的位置?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通菜街小販認可區(下稱「該認可區」)設有1 052個固定小販攤檔位置。有關該認可區劃定的固定小販攤位位置圖請參閱附件。

(二)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規定每個固定小販攤位只可由一名小販牌照持有人經營。根據《小販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的規定,固定小販攤位的持牌人必須親自在攤位處理業務或從旁監督。食環署人員巡查時會不時檢查經營者的牌照,以確認其持牌人身份。若發現持牌人不在現場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食環署人員會發出口頭警告。如情況未有改善,會向持牌人發出書面警告。由二○○四年六月一日至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三年間,食環署曾向該認可區沒有親自經營攤位的持牌人發出書面警告60封。收到警告信後,有關持牌人已恢復親自經營有關攤位。

(三) 通菜街小販認可區的固定小販攤檔位置數目自一九七九年設立以來一直維持在1052個,但由於自然流失或自願交回牌照註銷等原因,在該認可區經營的持牌固定小販數目陸續遞減至現時的731個。

(四) 由二○○四年六月一日至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三年間,該認可區內共有8名持牌自願將小販牌照交回食環署註銷。政府在上述期間未有取消該認可區的小販牌照。

(五) 由二○○四年六月一日至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三年間,食環署共接獲150宗有關該認可區的投訴。當中有103宗涉及通道阻塞問題、4宗涉及非法佔用小販攤位、9宗非法擴展營業範圍、29宗過早蓋搭檔架、2宗非法接駁電力供應及3宗經營時發出噪音等。

  食環署素來採取積極態度管理該認可區。由二○○四年六月一日至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的三年間,食環署根據法例所授予的權力在該認可區向造成阻塞、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過早蓋搭檔架或非法佔用小販攤位的人士共提出251宗檢控,而有關檔主被罰款200元至800元不等。

(六) 食環署一向關注該認可區的秩序,每日均派遣小販事務隊進行巡查,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會向有關持牌人發出口頭警告,警告無效便會作出檢控。除加強執法行動外,食環署亦定期與該認可區的小販代表舉行會議,加強溝通,並勸喻各檔戶自律,保持通道暢通。另外,食環署亦積極與有關小販代表研究改良攤位檔架設計及陳設佈置,以改善該認可區的景觀及整體營商環境。



2007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