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場地伙伴計劃」現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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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即將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邀請本地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截止日期為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三十分。
是項計劃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從而達至建立場地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場地設施、制定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促進尋求企業及私人贊助,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等目標。
「場地伙伴計劃」將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十一個演藝場地的設施推行,包括香港大會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劇院、牛池灣文娛中心、北區大會堂、西灣河文娛中心、沙田大會堂、上環文娛中心、荃灣大會堂、屯門大會堂及元朗劇院。
邀請建議書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藝場地索取,或於網址http://www.lcsd.gov.hk/vps/b5/index.php下載。
為使各演藝團體及機構對是項計劃的細節有更深入的了解,康文署將於七月十日(星期二)下午三時至五時,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四樓二號會議室舉行簡介會,有興趣出席的人士,可於七月九日或之前致電二六○一 八七○六,或傳真至二六九八 五四一二,或電郵至mpoffice@lcsd.gov.hk報名。
查詢可致電二六○一 八○○四。
完
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