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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通過政府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 條提出的決議案,內容已載於議程內。
立法會在本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分別通過《進出口(修訂)條例》及《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兩項法案。兩條條例中分別載有條文,授權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藉憲報公告條例的生效日期。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亦賦予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其他職能,包括可為施行該條例訂立規例。
根據政府總部決策局的重組計劃,原來工商及科技局的工作,將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交由新成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立法會已於本月十四日通過一項由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的決議案,將本來由原有政策局局長行使的相關法定職能,自七月一日起轉移至新政策局局長。然而,由於政制事務局局長向立法會預告動議有關決議案時,上述兩條條例仍未刊憲,所以條例中的相關條文,並沒有納入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的決議案中。
為此,我現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 條動議一項決議案,把上述兩條條例中「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職稱,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改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以便新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可以在七月一日之後,行使這兩條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和執行條例中訂明的職責。是項決議案純屬技術性質,不會對有關條例所訂明的法定職能作任何實質改動。
主席女士,我希望議員通過這項決議案,同時容許我,因為這是我最後在離任前發言,記錄在案,希望多謝主席,以及多謝每一位議員,無論是在座或不在座的,在過去多年給予我的支持及批評。你們的支持、批評和意見,令我智慧多一點,脾氣好了很多,在人生路途上多了很多甜、酸、苦、辣,但亦度過了一個非常豐盛,我覺得有少少意義的人生的一個階段。多謝主席,多謝議員。
完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