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200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提出多項有助完善強積金制度的法例修訂,以進一步提升制度運作的效率和效益。有關修訂建議是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以下簡稱積金局)因應運作經驗提出,積金局已諮詢強積金計劃運作檢討委員會及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該兩個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僱主和僱員代表,以及相關界別的人士。我們亦已於二○○七年四月十二日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條例草案的修訂建議,委員會大體上對政府提出有關修訂表示歡迎。
主要立法建議
──────
(a) 強積金對房屋津貼及其他房屋利益的處理
條例草案的其中一項主要建議是取消不把房屋津貼及利益包括在「有關入息」的定義範圍內的安排。根據這項修訂,房屋津貼和房屋利益將會跟其他薪酬項目一樣,被包括在計算強制性供款的有關入息內。
積金局近年接獲的投訴,顯示一些無良僱主,為了逃避或減輕強制性供款的責任,蓄意把僱員的部分薪金轉為他們所聲稱的房屋津貼或利益,而這些個案大部分涉及低收入僱員,嚴重地影響他們的退休保障。條例草案中的建議修訂能有效地杜絕這些不當行為。
(b) 改善追討欠款機制
條例草案另一項主要建議是改善追討強積金欠款的機制。有意見關注到,現行的追討欠款程序過於繁複,因而影響積金局及時向僱主追討拖欠供款的能力,特別是涉及僱主破產或清盤的個案。我們建議修訂法例,精簡追討拖欠供款的程序,以及澄清有關法例不明確的部分,使僱員的權益得到更佳保障。
(c) 加強強積金制度行政效率的建議
近日,社會對強積金收費水平十分關注,我們認為精簡強積金制度的行政程序可減低計劃的營運成本,長遠來說有助降低強積金收費。就此,積金局不時聯同業界檢討現行制度的運作安排,並提出修訂建議。多項有助提升強積金行政效率的建議已被納入條例草案內,當中包括清楚訂明積金局就受託人提交的強積金計劃重組申請所給予的批准具法定效力;容許受託人除了以掛號形式外,還可以普通郵遞方式送遞成員證明書及參與證明書;豁免投資在單一投資基金或單一緊貼指數投資計劃的強積金成分基金委任投資經理;以及精簡處理無人申索權益的程序等。
(d) 加強資料披露的建議
積金局一直致力提高強積金基金收費的透明度,以及教導計劃成員認識收費對投資決定的重要性,以促進市場力量在收費水平的釐定上發揮最大作用。積金局將於二○○七年七月推出以互聯網為界面的比較平台,為計劃成員提供各類基金的最高、平均和最低開支資料。條例草案建議容許積金局披露更多有關基金收費的資料。有關建議獲通過後,積金局將可推出比較平台的第二階段,清楚列出每個計劃的詳細收費資料,幫助計劃成員掌握信息,作出投資決定。
其他立法建議
──────
條例草案的其他立法建議旨在加強強積金制度的執法工作及改善強積金計劃的行政和規管。
結語
──
主席女士,條例草案有助完善強積金制度,對於現時二百多萬名強積金成員、二十多萬名僱主和業界都會帶來裨益。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