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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張德強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就七月一日下午遊行安排記者會的發言稿(只有中文稿):
首先十分多謝大家出席今次記者招待會,或許先容我作一個簡單的介紹,然後大家可隨便發問。
其實警方收到一個民間團體的通知,有意於今年七月一日(星期日)下午舉行一個公眾集會和遊行。根據有關主辦單位提交的通知書,公眾集會將於下午進行,時間為二時至三時,地點在維多利亞公園。
有關遊行則在同日的下午三時至六時進行,這是主辦單位通知警方的時間。遊行隊伍將於維多利亞公園出發,途經高士威道、伊榮街、邊寧頓街、怡和街、軒尼詩道、金鐘道、皇后大道中、炮台里,而終點為中區政府合署廣場。
警方與主辦單位曾經過兩次的正式會面,經過一段時間磋商和討論後,警方於今年六月二十日發出公眾集會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當主辦單位收到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主辦單位對通知書的內容,尤以其中的兩項條件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藉此機會,我想先行指出,警方在協調所有大型公眾活動時是有一個十分清楚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所有公眾活動,特別是七月一日當日,在港島舉行的其他活動,我們希望都能夠在十分順利和安全環境下進行。在原來安排上,警方指定的遊行時間,其實是根據當事人,即主辦單位的通知,同時我們亦參考過往類似遊行所需要的時間,再加上我們亦了解到當日,特別是在傍晚時份在港島舉行的慶祝活動等,我們認為主辦單位所提出的時間是可行的,因此在不反對通知內根據主辦單位通知的時間而作出決定。
由於遊行路線覆蓋港島東西行,公共交通需要作出一些改道,警方要同時顧及遊行人士的訴求,亦要顧及其他人士,特別是使用公共交通人士的需要,所以在交通封路安排上要作出彈性的安排。
警方從來沒有反對或限制老弱人士參與七一遊行。警方對主辦單位曾經作出建議,目的是確保這些人士在當日參加活動時得到適當照顧,務求他們能夠在安全環境下參與有關活動。
警方尊重上訴委員會的決定。遊行的時間,經過上訴委員會的考慮,現改為下午二時三十分舉行,完成的時間為下午六時三十分。在這時間安排上可給予主辦單位及參與人士更多的時間,警方會作出相應安排,協助他們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有關活動。我相信,主辦單位亦會尊重委員會的決定,能夠盡量使活動在指定時間內完成。
就上訴委員會關於全面開放銅鑼灣高士威道至中環皇后大道中西行線,給予遊行人士使用的決定,警方將會作出交通上的安排。上訴委員會要求警方將西行線給予他們使用,希望市民在這方面要多加留意稍後公布的交通安排。我們估計,在活動舉行期間,部分公共交通工具需要暫停或改道,在這方面,市民需要特別留意和作出安排。希望市民能夠注意交通改道的措施,以及遵守警方的指示,並保持忍讓。
最後,我想強調,警方的政策,在處理或協調所有大型公眾活動方面,我們一直採取不偏不倚的態度,並且盡力協助。我們希望在即將舉行的活動中,能夠與主辦單位和參與人士保持良好溝通,使有關活動能在安全環境下進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七號
完
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