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金局回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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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查詢有關工聯會對強積金制度的意見,積金局發言人回應如下:
積金局下周會提交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建議取消現時法例給予僱主的30天供款計算期。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積金局可以更快向違法僱主追討供款。
積金局一直加強打擊違法僱主,並已經建議政府將現行強積金條例的最高罰則,由$200,000及監禁一年,增至$350,000及監禁三年,以增加阻嚇力。
積金局收到投訴後,會即時警告違法僱主,若僱主不肯繳回供款,積金局會採取法律行動,包括民事入�顗k院追討供款及提出刑事檢控。
對於工聯會的個案,積金局會進一步了解及跟進。
完
2007年6月24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