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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海洋公園公司董事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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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宣布,再度委任盛智文博士,G.B.S.,J.P.和韋智理分別為海洋公園公司董事局主席及副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以下在任委員亦被再度委任–

(a) 詹康信先生,G.B.S.;
(b) 劉秀成議員,S.B.S.,J.P.;
(c) 詹志勇教授,J.P.;
(d) 呂慧瑜女士,J.P.;以及
(e) 苗樂文先生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衷心感謝在任的董事局成員一直熱心參與工作。我們相信憑著他們多方面的專業知識,海洋公園將會繼續發展為全球首屈一指以海洋為主題的景點。」

  政府亦宣布委任黃澤恩博士,J.P.為海洋公園公司董事局新成員,任期兩年,由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黃澤恩博士現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共建維港委員會成員。他亦是香港工程師學會二○○五至○六年年度的主席。

  政府發言人表示:「黃澤恩博士在工程方面有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可協助海洋公園公司推行海洋公園重新發展項目。」

  發言人補充:「我們亦感謝離任的成員劉小康,B.B.S.對董事局工作的寶貴貢獻。」

  海洋公園公司董事局是根據《海洋公園公司條例》(第388章)而成立的法定團體,負責管理與管制海洋公園作為一個集公眾康樂及教育的公園。



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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