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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就下列五項二零零六年度的按年經濟統計調查,促請各獲選參與的機構的管理人員依期將有關問卷填妥及寄回。它們分別為:
*「工業生產按年統計調查」;
*「屋宇建築、建造及地產業按年統計調查」;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統計調查」;
*「運輸及有關服務按年統計調查」;及
*「倉庫、通訊、財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按年統計調查」。
政府統計處每年均進行以上各項統計調查,搜集最新的統計資料,以評估各行業對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及研究它們的成本結構、經營特色和生產水平。統計調查結果為政府及私營機構在制訂政策及作出決策方面提供有用資料。
問卷已於今年較早時寄予約12 000間獲選的機構。法例規定,這些機構必須在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把問卷填妥並交回政府統計處。
政府統計處處長馮興宏呼籲所有獲選參與上述統計調查的機構的管理人員,盡快填妥及交回問卷,並在統計調查期間與統計處人員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會責任。任何獲選為上述統計調查的對象如未能依時交回已填妥的問卷,必須解釋不能依時填報的原因。如違反這些規定,即屬違法。
該等問卷的設計已力求使各機構可按相關的註釋自行填報。如有需要,該處可派職員前往有關機構協助填寫問卷。該職員攜有政府僱員身分證及進行有關統計調查的證明書,以供查閱。
馮興宏指出,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收支數據,不一定要根據經審核的帳目填報。該處亦接受初步帳目內的數據或在交回問卷時受訪機構手頭所有的最佳估計數字。
他強調,有關個別機構的資料將會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嚴加保密,日後只發表不會顯示個別機構情況的整體性資料。
完
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