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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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二十日)宣布委任區慶祥先生為區域法院法官,任命由二○○七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區慶祥先生的簡歷如下:
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一九九七年取得牛津大學民事法學士學位及一九九八年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九八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九年起私人執業。
完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