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聲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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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工聯會代表今天(六月十八日)與積金局會面事宜,積金局發言人回應如下:

  積金局一向致力研究方法,令基金收費可以下調至合理的水平,例如引入競爭及減低基金的行政成本。積金局亦已提高強積金基金的透明度,令計劃成員更容易清晰了解強積金基金的收費資料。

  繼二○○四年發出《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後,積金局會開發一個以互聯網為界面的強積金比較平台,協助計劃成員比較不同基金及計劃的收費。比較平台的第一階段將於今年七月推出,為計劃成員提供各類基金的最高/平均/最低開支資料。平台第二階段的設計將更加精細,可顯示每個計劃的詳細收費資料。至於推出時間,則須視乎立法工作而定,包含有關修訂建議的條例草案將於本月提交立法會審議。

  另外,積金局現正積極研究可行方案,容許每年一次僱員就�蚢筏�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可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以增加市場競爭,達至降低強積金收費的目的。積金局現正就實施有關建議和相關安排諮詢業界專業團體的意見。

  積金局正籌備成立一個強積金供款查詢電話系統,計劃成員不論隸屬哪個受託人或參加哪個計劃,只須撥打一個容易記誦的電話號碼,就可獲轉駁到所屬受託人的熱線中心或交互式話音回應系統,查閱最近三個月其強積金帳戶的供款情況(即僱主有否供款)。該系統可望於今年八月間供各工會會員試行。當系統運作完善後,可望本年底全面實施。

  積金局亦已準備向政府建議將條例罰則增加至與僱傭條例一致,最高罰則增至罰款350,000元及監禁三年。現行強積金條例的最高罰則是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

完

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