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六月十八日)代1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僱主追討港幣7,000餘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Coastal Printing HK Limited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7,087.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港幣90元。



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