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明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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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於明日(六月十五日)在憲報刊登,條例草案旨在進一步加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效率和效益。
條例草案其中一個主要建議,是將房屋津貼及利益包括在釐定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有關入息」的定義範圍內。另一個主要建議,是改善追討強積金欠款的機制。
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說:「針對部分僱主蓄意把其僱員部分入息指定作房屋津貼,以逃避或減輕強積金供款責任,我們認為修訂法例,把房屋津貼及利益包括在『有關入息』的定義範圍內,是解決這問題的最有效方法。」
「此外,我們認為,在決定應否計入『有關入息』時,房屋津貼及利益應與其他薪酬項目同樣處理。」
其他立法建議大致可分為三類:
*加強強積金制度的執法工作;
*改善強積金計劃的行政及規管;以及
*推行其他技術及雜項修訂。
「鑑於強積金制度對社會的重要性,我們應經常檢討該制度,以確保符合現有及潛在計劃成員的需要。有關的修訂是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提出,以因應實際經驗加強強積金制度的運作效益。」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完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