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辯論《追加撥款(2006-2007年度)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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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辯論《追加撥款(2006-2007年度)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06-2007年度)條例草案》。

  《公共財政條例》第9條規定:「在結算任何財政年度的帳目時,記在任何總目上的開支如超逾撥款條例撥予該總目的款額,超額之數須包括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內,而該條例草案須在出現該超額開支的財政年度終結後,於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提交立法會。」

  2006至07財政年度的帳目現已完成結算,政府開支整體上比原來預算低,但在總共82個開支總目之中,有十個超出《2006年撥款條例》原先撥給該等總目的款項。所有超額開支,均已經獲得財務委員會批准或該委員會授權批准,給予追加撥款。

  現提出《追加撥款(2006-2007年度)條例草案》,以便對該十個開支總目所需的追加撥款數額合大約12億元,給予正式的法律權力依據。

  多謝主席女士。



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