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提出《2007年扣押入息令(適用於政府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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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提出條例草案,以修訂扣押入息令法例,使該法例適用於作為入息來源的政府。《2007年扣押入息令(適用於政府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星期五(六月十五日)刊登憲報。
扣押入息令計劃於一九九八年推出,旨在讓贍養費受款人可準時獲得贍養令訂明的贍養費。按照有關計劃,家事法庭可根據扣押入息令法例,發出扣押入息令,規定贍養費支付人的入息來源(例如僱主)從支付人的入息中,扣除指定的款額,並把所扣除的款項直接付予贍養費受款人。
扣押入息令法例的政策原意,是扣押贍養費支付人的入息,不論其入息來源是否政府。但現行的扣押入息令法例並無明文訂明,有關條文適用於作為入息來源的政府。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說:「因此我們有需要提出修訂條例草案,使贍養費受款人能夠通過扣押入息令的程序執行贍養令,扣押政府支付的工資。條例草案亦會確認所有已就政府支付的工資發出的扣押入息令為有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質疑。」
發言人強調:「須根據贍養令支付贍養費的人士不會因為條例草案而須承擔新的責任,因為無論如何他們有責任支付贍養費予受款人。」
當局已諮詢受修訂建議影響的主要相關各方,包括公務員和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請的政府僱員。大部分諮詢是通過相關的員工諮詢渠道進行。他們對修訂建議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
完
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