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繳款通知書已經發出
***********
***********
地政總署已根據香港法例第40章《政府租契條例》,發出計至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止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予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而此等物業的每年地稅超過100元。
為省卻排隊的麻煩,地政總署促請繳款人士利用電子繳款方法,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靈」、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請瀏覽庫務署網站:http://www.try.gov.hk)或使用「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的服務站辦理。
繳款人士亦可以郵寄劃線支票往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流動郵局除外)繳款。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查詢或瀏覽香港郵政網頁:http://www.hongkongpost.com。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樓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諮詢處查詢(電話:2231 3033)。
所有物業買主亦應留意,在購置物業時必須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該日的地稅已經清繳。
有關欠付上述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地稅及地價諮詢熱線 2231 3033查詢有關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每一所物業均須繳付查詢費。
完
2007年6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