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院事件調查報告呈交期限延後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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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六月五日)決定,批准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呈交調查報告的限期稍作延伸至六月二十日或之前。
政府發言人表示,委員會在今年二月十五日獲委任成立時,按要求須在四個月內(即六月十四日前)完成調查,作出總結並呈交調查報告。
發言人說,已備悉與調查有關的各方人士所進行的結案陳詞至六月六日方會完成,因此有需要延後呈交調查報告的期限,以便委員會有足夠時間準備調查報告。
完
2007年6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