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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及香港居民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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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香港女子因涉假結婚個案,今日(六月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於審訊後被判入獄。

  三十二歲的內地男子朱建交,他今日就一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二十四個月。其五十二歲的假妻子,香港居民陳瑞兒則就一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十八個月。
  
  本年二月,朱於羅湖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獲。朱其後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港幣二萬元的代價與陳「假結婚」。朱希望憑籍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並希望最終可來港定居。朱於去年七月與其假配偶陳在香港結婚,他在「假結婚」後曾來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妻子。

  陳其後承認為了獲得金錢報酬,與朱假結婚及協助他申請單程証來港定居。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6月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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