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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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五月三十一日)代四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兩名僱主追討港幣90,000餘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偉和洋行有限公司及Drain Aid Limited,均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各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7,285.20元及43,390.70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236元及176元。



2007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