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發放額外一次過的一個月社會福利援助金
********************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今日(五月三十日)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及公共福利金(包括傷殘津貼和高齡津貼)受助人發放額外一個月的福利援助金。

  社署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在2007-08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推行一系列扶助弱勢社群的措施,其中包括向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發放一次過的額外一個月社會福利援助金。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四月通過該項撥款申請,社署隨即全面落實執行該項一次過的回饋措施,並於本月完成調校社會保障電腦系統的功能以配合付款安排。

  發言人說:「受惠人士無需自行申請這項額外援助。凡於這項措施實施月份(即今年五月份)符合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資格的人士,均可受惠。」

  受惠人士可獲發的額外援助金是一個月的綜援標準金額或公共福利金。綜援受助人獲發的額外援助金相等於個別受助人或受助家庭在綜援計劃下按不同類別的受助人(例如長者、兒童或健全成人)而發放的標準金額;而公共福利金受惠人獲發的額外福利金則相等於一個月的傷殘津貼或高齡津貼。

  已獲核實在今年五月份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資格並完成審批程序的受助人,可於今日透過平日領取援助或津貼的方法(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支取額外援助的款項。

  未能於五月份完成審批申請或覆檢程序的人士,社署在完成核實他們在五月份符合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資格後,會盡快安排向他們補發上述的額外社會福利援助金。

  受助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會福利署部門熱線電話2343 2255,或向其所屬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了解。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