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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四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減少11.4%,至108億港元。
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下跌11.3%,至145億港元,主要由涉及二手市場交易的批出貸款減少17億港元(-16.5%)所帶動。涉及一手市場交易的批出貸款減少1億港元(-4.3%),轉按的批出貸款則變動不大。此外,新申請貸款的宗數亦減少12.9%。
在新批出貸款中,利率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的貸款所佔比率由三月份的73.2%,上升至76.0%;而同期以最優惠利率或固定利率以外的利率作為定價參考的貸款所佔比例則由22.4%,下降至20.6%。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1%,至5,310億港元。
三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保持不變,為0.17%。由於經重組貸款比率沒有變動,仍然是為0.26%,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保持穩定,為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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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完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