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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就皇后碼頭的發言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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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就皇后碼頭對新聞界講話的重點:

  「就皇后碼頭應否列為法定古蹟的問題,我想清楚陳述我作為古物事務監督的立場。

  我詳細審議了政府古物古蹟辦事處就皇后碼頭的文物價值研究及分析報告、考慮了各界關注的團體和人士提出的意見(包括五月九日公開聽證會上各團體的申述),以及古物諮詢委員會於五月九日會議中對皇后碼頭的文物價值的討論。經過詳細的考慮,我認為皇后碼頭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並未達到應訂定為法定古蹟的水平。

  法定古蹟的評定極為嚴格,挑選的門檻極高,它們的歷史、考古或生物學意義必須是毋庸置疑的。這點可從現時已列為法定古蹟的建築為標準顯示出來,現時全港只有共六十三幢文物建築被列為法定古蹟,而它們所有均為歷史年期較長的戰前建築物。

  事實上,文物建築評級與法定古蹟並無直接的關係。不是所有一級歷史建築都可成為《古物及古蹟條例》下的法定古蹟,也不是每一項法定古蹟必須先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現時,大部分一級歷史建築都未有宣布為法定古蹟。

  作為古物事務監督,我認為皇后碼頭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經過詳細及綜合考慮各相關因素後,我認為皇后碼頭的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並未達到應訂定為法定古蹟的水平。因此,我決定不會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將皇后碼頭宣佈為法定古蹟。」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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