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談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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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五月十九日)就淫褻及不雅物品投訴與記者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 現時還有哪些投訴涉及文獻書籍?當局如何跟進?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知道最近有很多有關淫褻不雅及影視處的新聞,我希望今日利用這個機會講一些說話。首先我希望大家明白,我們有一條法例,即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影視處會根據法例依法處理。有些是影視處會主動查看有哪些�高咱i能會觸犯法例,有些是影視處在收到投訴後會根據法例研究是否交由淫褻物品審裁處作出評定。故此,第一點我要說清楚的是,影視處有法律的責任去執法。第二點我要說清楚的是,淫褻物品審裁處是司法機構一部分,如果任何人不滿意審裁處的暫定類別裁決,完全有途徑在司法上跟進。故此今日我不會就中大學生報的事件作出任何評論,因為這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這事件引發的討論,第一我希望大家記得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精神,是哪些文字、圖片、�高奐|令一般正常、有理性人士覺得是淫褻及不雅,在這方面影視處已累積很多以往的先例,故此他們決定是否(將物品)交由審裁處評定,是有客觀的標準。第二點我剛才已提及,在法律上要視乎是否會對一般正常、理性的人覺得是淫褻及不雅,故此影視處不會處理一些大多數人皆認為是無聊及惡作劇的投訴。這些問題大家亦可用常理去判斷。故此我希望市民大眾尊重現有的機制,不要濫用投訴機制,令自己香港人覺得完全不能以常理看這些問題。

另外一點我要說的是,整個法律的精神,包括一些流傳已久,在人類歷史上有地位、價值,無論是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這些皆是流傳日子很長久、為市民大眾所接納,及很多優秀的作品,影視處當然不會把這些作品交由審裁處評定。總括來說,我希望大家在討論淫褻及不雅的問題方面,以正常及平常心,以作為正常及理性的人作出討論,說到底任何社會最終要接受在道德標準方面,大部分人的意見應該會成為主流的意見去判斷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政府的責任是繼續根據法律辦事。我希望大家理性去看這件事,希望不要濫用投訴機制。哪些可能是淫褻,可能是不雅,大家也是正常人,大家也有常理,大家可作出判斷,故此不要把這些惡作劇或無聊的事情向影視處投訴。

記者:對於近期有人要求把聖經或可籣經作出評審,政府是否覺得是無聊或惡作劇?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剛才已回應整體問題,亦已清楚說明,希望大家有詳細的記錄。

(請同時參考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