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男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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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香港男子因涉及假結婚個案,今日(五月十八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
三十八歲的內地居民黃快增被控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被判監十二個月。
本年四月份,黃在香港非法工作時被截獲。他承認以人民幣五萬元的代價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他憑籍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並在訪港期間非法工作,希望最終可來港定居。黃來港時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妻子。
第二宗個案涉及五十一歲的香港男子黃錫雄,他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黃承認為獲取金錢報酬與一名內地居民假結婚,以便假配偶可憑藉該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找尋非法工作,並最終來港定居。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完
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