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戶租金津貼直接過戶房委會
**************

  下稿由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聯合發放:

  由六月一日起,凡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公屋租戶和中轉房屋居民(下稱綜援戶),其綜援金額中的租金津貼,將會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直接過戶予房屋委員會。

  房屋署的資料顯示,在約六十五萬個公屋住戶中,有十三萬二千多戶(約20%)領取綜援。就今年四月計算,他們當中約有四千一百戶拖欠租金。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綜援戶的欠租問題並非純粹與他們的負擔能力有關,因為他們領取的綜援金已包括租金津貼在內。」

  他續說:「透過租金津貼直接過戶的安排,我們期望綜援戶欠租的問題得以紓緩。」

  若綜援戶所領取的租金津貼足夠支付租住單位的全部租金,而他們亦無欠租,由下月起,他們將毋須到屋h辦事處繳交租金。

  若綜援戶領取的租金津貼只夠支付單位部分租金,又或他們每月獲發的綜援金總額少於租金津貼,由下月起,他們仍需自行到屋h辦事處、7-11便利店、地鐵站或其他交租渠道繳付租金差額。

  住戶若對這項新安排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房屋署熱線2712 2712查詢,或與所屬屋h辦事處聯絡。綜援戶亦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6時,致電社署的特別熱線電話3575 8401或3575 8402查詢。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