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致力促進公屋家庭和諧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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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五月十五日)通過優化現有的申請租住公屋優先計劃及房屋安排,以促進公屋租戶家庭和諧共融。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張炳良教授說:「為響應政府促進家庭和諧共融的政策,我們通過改善加戶政策、調遷計劃和合戶政策;以及兩個經公屋輪候冊優先編配公屋的申請計劃,即「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和「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

  為促進政府「居家安老」政策,我們放寬加戶政策,容許獨居年長租戶和全長者戶的成年兒女(連同其家庭成員)加入戶籍。但整戶須按現行加戶政策,通過定於公屋住戶資助政策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評審,以及通過住宅業權審查。

  加戶政策放寬前,成年兒女只可獲有條件暫居,以照顧有需要的年長租戶。

  張炳良說:「我們預期,放寬加戶政策會令約110個年長租戶/長者戶,連同約200名已獲准於公共屋h有條件暫居的成年兒女及其受養人會立即受惠。」

  為促進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現有為鼓勵居於公屋的年青一代照顧年長父母而設的調遷計劃亦會優化。房委會每年撥出最多1,000個市區及擴展市區單位供調遷計劃用。優化計劃前只有新界單位供調遷計劃用。

  為防濫用,相關年青家庭須已在公屋居住最少10年,才可申請從新界屋h遷往擴展市區/市區屋h,或者從擴展市區/離島屋h遷往市區屋h,與年長父母同住。不過,六歲或以下的兒女可獲加最多五年居住期,多於一名兒女則不能為家庭取得額外的居住期。至於一般調遷準則下關於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和住宅業權審查的規定,則可豁免。

  現有合併戶的安排亦有所改善,只要資源許可,合併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和獲配新單位。年青戶仍承諾照顧長者並與他們一起生活,但可豁免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和住宅業權審查。

  除了上述三項優化房屋安排外,兩個經輪候冊優先編配公屋的申請計劃,「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和「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亦有改善。

  他說:「我們通過優化該兩個優先配屋計劃,把最低輪候時間由兩年減至18個月,較一般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最少縮短七個月。」

  他說:「我們估計,現時6,400名『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申請人中,約700名會即時到期配屋。」

  他續說:「『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在地區選擇上的限制有所放寬,申請人原本只可選擇新界,放寬後則可以選擇市區以外的任何地區。」

  張炳良強調,各項優化安排與現行的管理和編配政策一致,不容濫用或插隊,務使公屋資源得以公平編配;並對其他輪候冊申請人的影響盡量減低。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