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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香港郵政設有「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能夠將宣傳通函派送到各商業和住宅樓宇信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香港郵政分別派送了多少份宣傳通函;及
(二) 有否機制讓不欲收取該等通函的市民可免收該等郵件;若有,詳情為何;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免收該等通函的市民和屋苑各有多少,以及該機制如何處理沒有業主組織的屋苑或樓宇的居民提出免收該等通函的要求?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郵政署以郵政通函郵件方式派送的宣傳通函數量如下:
財政年度 派送宣傳通函
2003/04 8千2百萬
2004/05 8千4百萬
2005/06 9千8百萬
2006/07財政年度的通函郵件數字仍在整理中。
(二) 郵政署以往曾因應個別大廈或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所提出的要求,把有關大廈或屋苑從通函郵件的派遞名單中剔除。
在過去3個財政年度,從通函郵件的派遞名單中剔除的大廈或屋苑數字如下:
財政年度 從通函郵件的派遞名單中
剔除的大廈或屋苑的數字
2003/04 0
2004/05 2
2005/06 1
郵政署在最近檢討通函郵寄服務的操作時,認為目前關於從通函郵件派遞名單剔除的安排,並不符合署方作為提供郵件派遞服務機構的角色。
郵政署認為市民如不欲收取通函郵件,應可直接向寄件人反映其意願。因此,郵政署建議不欲收取通函的市民,直接通知寄件人。為配合市民在這方面的需求,郵政署將於今年五月九日起推出「不收取通函」的安排,建議通函郵件的寄件人於其通函印上「不收取通函」的條文。透過條文內的資料,住��會知道如何能要求寄件人不再向該住��寄出通函郵件。
至於已從通函郵件的派遞名單中剔除的大廈或屋苑,郵政署稍後會聯絡有關屋苑或大廈,解釋上述新安排。
完
2007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