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公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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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今日(五月七日)以郵遞方式,把二○○七年二月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成績通知書送交各考生。

  在二○○七年二月舉行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參加英文科評核的考生有1836人,另有2209人參加普通話科評核。

  二○○七年二月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結果如下:

英文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
              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閱讀     1125   886(78.8%)
寫作     1335   511(38.3%)
聆聽     1155   929(80.4%)
口語     1311   626(47.7%)
課堂語言運用  440   408(92.7%)

普通話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
              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1425   565(39.6%)
拼音     1392   787(56.5%)
口語能力   1249   445(35.6%)
課堂語言運用  513   428(83.4%)

  考評局於今日以郵寄方式,把成績通知書發給個別考生。預計考生可在二○○七年五月八日收到通知書。若考生在五月九日(星期三)仍未收到有關通知,可與考評局聯絡(電話:2239 2771)。

  評核報告將於二○○七年六月底在考評局網頁(http://www.hkeaa.edu.hk)及教統局網頁(http://www.emb.gov.hk)發布,報告分析考生的表現,並說明考生表現出色的強項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學校及師訓機構參考。另外,評核試卷、聆聽評核光盤、建議答案及評核報告,亦將於二○○七年六月底發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績,可於評核結果公布後的七天內(即二○○七年五月八日至十五日)辦理申請手續。提出覆核成績者,將會在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接獲覆核結果。

  至於未能如期在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英文科/普通話科教師,假如有意在日後任教該語文科目,仍可透過評核及/或豁免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下一次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將於二○○八年二月舉辦,有關細節將於二○○七/○八學年的通函內公布。



2007年5月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