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男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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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男子因涉假結婚個案,今日(五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四十三歲的馮孟彬被控一項串謀欺詐及三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合共被判監二十四個月。
本年一月五日,馮於羅湖管制站被截獲,由於他來港目的有可疑,遂被邀作深入調查。他其後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三千元的代價於二○○五年九月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
馮希望透過虛假的婚姻關系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找尋非法工作。馮於假結婚後曾來港,並向入境管制人員訛稱探望其妻。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完
2007年5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