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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統籌局局長就《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發言全文(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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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今日(五月二日)在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附表1及3。

  由於我們較早前已建議修訂「香港學術評審局」的名稱為「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附表1出現該局新名稱的部分將會作出相應修訂。

  此外,我們亦建議修訂附表3的第3(b)段及第4段的草擬模式,令有關條文更加清晰。

  以上的修正案已在法案委員會詳細討論,並得到委員會的支持。我希望議員支持並通過這些修正案。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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