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市民領取智能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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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身份證中心將開放至二○○七年五月十八日,為市民提供領取新身份證的服務。
入境事務處今日(五月二日)提醒市民:「已於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在智能身份證中心申領智能身份證的市民,應在『領證通知書』上註明的限期內,前往領取新身份證。」
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明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的人士,應在返港後三十日內辦理換證手續。他們可致電熱線2598 0888,或登入「生活易」網站www.esd.gov.hk進行預約。然而,他們無須專程為換領身份證而趕返香港。
已錯過指明換證限期而仍未換領智能身份證的市民,須盡快前往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提出申請。
發言人稱:「至於一九八九或一九九六年出生的人士,他們應於年滿十八歲或十一歲時,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申領智能身份證。例如,於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出生的人士,須在二○○七年八月一日其十八歲生日後的三十天內,或如他在生日時身在香港以外地方,在返回香港後的三十天內,申領成人身份證。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出生的人士,須在二○○七年九月一日其十一歲生日後的三十天內,或如他在生日時身在香港以外地方,在返回香港後的三十天內,申領兒童身份證。」
如欲獲得更多資料,請瀏覽網頁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完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