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跨境直升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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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審批經營本港跨境直升機場租賃合約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今年批出位於上環港澳碼頭上蓋的跨境直升機場的租賃合約時,曾考慮哪些因素,當中有否包括投標者能否促使直升機乘客量有所增加;若否,原因為何;若有,該因素所佔比重為何;以及有否考慮中標者會否向不同類別的乘客(例如前往賭場的乘客、旅客及商務乘客)收取不同的費用及提供不同的優惠;

(二)鑑於現時每年約有10萬人次使用直升機服務,政府預計未來使用該等服務的人次的增幅為何;有否評估是次中標的營運公司就未來10年釐訂的票價會否高於現時的票價水平,以及有關的票價升幅對乘客量的影響;

(三)除批出租賃合約外,當局有否考慮以其他方法經營跨境直升機場,以避免因租賃費用過高而阻礙有關行業的發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研究如何鼓勵更多承辦商經營跨境直升機業務,以增加競爭及促進直升機航運業的發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二○○二年所進行《香港直升機交通需求及直升機場發展》顧問研究的結果及建議,政府於二○○四年一月提出有關位於上環港澳碼頭上蓋的直升機場的擴建計劃。按照計劃,港澳碼頭直升機場會加建一個升降坪,及一條滑行道連接現有的升降坪,使直升機場的容量增加80%至每年可處理55,200架次的升降,以應付至二○一五年跨境直升機服務的預計需求。為落實計劃,政府於去年七月公開招標,並於今年一月完成審批程序,並即將以租賃合約的形式批出該直升機場的擴建和自本年七月起為期18年的經營權。

  租賃合約的內容關乎直升機場的擴建及營運,而並非直升機服務的提供,故此,審批標書時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投標者所提出有關建造及營運的建議和付予政府的租金水平。至於將來使用直升機服務的乘客量和向不同類別乘客所收取的費用或提供的優惠,須視乎相關服務的供求情況與及市場的實際環境。

(二)上述顧問研究預期本港的跨境直升機服務乘客人次在二○○一年至二○二○年間平均每年會有9.4%的增長。

  根據上述租賃合約,直升機場須在公平及平等的原則下,公開讓所有直升機公司使用,而直升機場營辦商向直升機公司所收取的費用亦要一視同仁,並須得到民航處的批准。至於直升機服務的票價則由個別直升機公司根據其營運成本及市場狀況而釐定。

(三)由私營機構以租賃方式來營運及管理跨境直升機場的做法,一直以來行之有效。至於相關的租金水平,是經過公開招標程序而得出的結果。

(四)政府的一貫政策是鼓勵不同的營辦商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以增強競爭。民航處會根據租約監管營辦商的運作及收費,以確保所有直升機公司均能在公平和平等的情況下使用直升機場。

  此外,為促進跨境直升機服務的長遠發展,政府已在啟德發展區預留土地,作為日後發展第二個跨境直升機場之用。

完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