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四月三十日)代2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2名僱主追討港幣37,000餘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包括威皇工業有限公司及簡日逢經營的日昇建築機械公司,均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27,047.06元及10,456.92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審裁官又下令威皇工業有限公司須支付因拖欠供款而被積金局徵收的罰款港幣5,000元。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下令與訟人分別支付港幣136元及190元,作為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



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7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