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酒後駕駛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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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由明日(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五月二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且會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會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運動期間,警方亦會嚴厲執法,打擊酒後駕駛。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三個月共有 3,529 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增加 61 宗,其中 27 宗涉及酒後駕駛,較去年同期增加 5 宗。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判罰『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號
完
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