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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三名董事獲政府再度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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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再度委任張建東先生、范鴻齡先生和方俠先生出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任期兩年。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公布上述委任時說:「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的任命對保障公眾利益至為重要,張建東先生、范鴻齡先生和方俠先生均為金融服務業極具經驗的傑出人士,備受業內人士尊重,我們很高興他們願意再度出任董事一職,以示他們對服務公眾的承諾。」

  張建東先生為退休會計師,曾於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期間出任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委員會主席,出任香港交易所委任董事至今已兩年。

  范鴻齡先生現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他曾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非執行董事八年,並出任香港交易所委任董事超過三年。

  方俠先生現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資深顧問,出任香港交易所的委任董事至今已四年。

  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包括不多於六名由股東選出的董事、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和不多於六名由財政司司長委任的董事。其他財政司司長委任的董事為夏佳理先生、史美倫女士和鄭慕智先生。

  唐英年說:「我們相信所有董事將合作無間,致力維護香港交易所和大眾整體的最佳利益。」

  有關的委任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該條例連同香港交易所組織章程,賦予財政司司長權力,在信納以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是適當時,可委任不超過六人為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3(2)(a)條,香港交易所須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原則而行事,尤其須顧及投資大眾的利益。



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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