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談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討論內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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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想問有提到有很多準則?你頗強調現在(委員會內)對於立法會功能組別方面未有共識,是否基本上可以排除二○一二年雙普選的方案是不可能會在綠皮書中出現?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這個階段,特區政府是不會排除任何方案的,我們只不過是如實地向各位傳媒代表交代我們今日的討論。今日比較有多些進度的就是行政長官普選的產生辦法和建基於《基本法》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的基礎。但至於立法會如何達至普選,我們在年中發表綠皮書之前,還有兩三個月的時間,我們會盡量爭取將這些分歧收窄,但不少委員都看到我們在行政長官落實普選這方面,能夠達成共識的機會比較大些。所以不少委員都認同應該先易後難,(普選)特首先行,立法會的普選隨後,大家有一套這樣的意見;不過到目前我們未有一個定案。

記者:是否可以預期到,二○一二年雙普選,以目前的進度,是不可能會在綠皮書中出現?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在這兩、三個月,我們會先多些聽意見,盡量與不同的團體、不同的(策發會)委員、立法會內外都多討論,我們在發表綠皮書的時候會比較明確些。今日我們就行政長官普選方面有多些進度,立法會的普選模式是依然要爭取。

記者:可否再詳細講講有關民主程序是甚麼意思?因為剛才佳叔(劉教授)說並非純粹「數人頭」,是否表示取得足夠的提名和門檻,光在數字上仍未足夠,還有很多其他組合的規限,例如譚惠珠所提的,要在某個界別取得若干人數的支持等,是否這般複雜?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其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內訂明,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而提出的候選人應該經過一個民主程序,這是《基本法》本身的規定。我們接�茷蝻迉h體現這套規定,怎樣將《基本法》附件一的行政長官選舉的產生辦法達至普選的一步,我想在未來的一段日子,大家是要商量的。今日有委員提過,說要體現這個民主程序,他們問是否有意參選的候選人,都應該與這個將來提名委員會的委員提出他們的政綱,讓這些委員代表不同的界別去審議一下這些候選人是否值得支持。我想在未來的一段日子,我們要就好幾方面的意見,大家去研究,大家去探討。

記者:是否只提政綱,而不是與譚惠珠的方案扯上關係?

政制事務局局長:提政綱只是其中一個意見。有很多委員,包括譚惠珠委員都提出了不同的提名門檻。有人說最高不要高過百分之一;有人說既然是第一次在香港進行特首的普選,不如我們不需要太多候選人出來參選,或者幾位便足夠了;亦有人提出在外國,譬如在英、美的地方,主要在普選(中參選)的都是兩大黨或兩大黨的代表。我想這些是我們將來去定在《基本法》之下成立的提名委員會和提名的程序所要考慮的因素。

記者:想問你提到(委員會)的最後一次會議在六月底召開,但直至現在很多方面仍未得出有共識的方案或主流方案。你會否期望到時會有一個主流方案出來?現在有甚麼部署?會否幫他們(委員會)做到得出一個主流方案?會否如李卓人所講,你們自己糅合所有不同的意見,然後歸納三類方案出來?最終的做法會如何?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簡單答你的問題,我們在發表這綠皮書之前,我們會盡量將不同黨派、團體和人士所提的意見的分歧收窄一些,接�荍畯抪|有三個月的諮詢期。在綠皮書發表了之後,我們在社會上,在市民當中,在不同的界別有比較廣泛的討論。討論完之後,我們才會看到底有沒有基礎和機會可以糅合出一套主流意見。在未來的一段日子,有很多互動的過程。現在與策發會不同的委員和不同的黨派是有互動的,到我們開展綠皮書的公眾諮詢時,便會與香港社會、與市民有更加直接的互動。

記者:到時在政改綠皮書中所提出的方案,會否必須是曾有人在策發會內提出過的?而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的方案,你們會否自己處理,根據自己的準則去決定這些方案如何處理下去?如果是的話,會根據甚麼準則?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草擬政制發展綠皮書,是會建基於過去一年多策發會的討論,當然並不是局限於策發會的討論這個範圍。在同期間,我們在立法會都有很多次在政制事務委員會開過會,不同的議員都有提出意見。所以我可以估計得到,現在我們將不同的意見、建議和方案歸類,其實已經是很包羅萬有的。在現階段,我看不到特區政府要自己特別提另一套方案出來,因為現在提出來的形形式式的方案的涵蓋面已經很闊,宏觀的有、微觀的亦有。所以建基於過去一年多在策發會的討論,我們應該有足夠的材料、足夠的基礎來寫出這綠皮書的。但是發表了綠皮書之後,大家給多少意見,我們便要小心去研究和總結。做完這三個月的公眾諮詢之後,看看有沒有機會可以結合到一個主流的意見。

記者:局長,你剛才談到糅合三個方案的準則包括要市民廣泛支持、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支持,再由中央審慎考慮。如果再出現二○○五年的情況,即立法會與市民的民意不相符,政府會如何考慮和平衡?在糅合三個方案的過程中,是否已經會考慮中央的意見?

政制事務局局長:在特區政府方面,我們一直強調在立法會內外,我們都要有足夠支持才可以能夠實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如果你提及二○○五年(政府提出有)關○七年行政長官的選舉和○八年立法會的組成(的方案),當年我們確實有六成市民支持,不論是政府自己做的民調或者各大院校做的民調,都是反映這個情況的。而在立法會之內,我們亦有超過半數的議員支持,我們有三十多票,爭取多幾票我們便可達至三分之二的準則。做二○○七/○八的方案其實是相對應該沒有那麼複雜,但如果落實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因為這影響了香港政制的長遠發展,大家的意見是比較強烈的。所以我們絕對不會低估今次要達至共識的難度。但(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和香港市民的認同,兩者缺一不可。

(待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