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談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討論內容(一)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十二日)下午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多謝大家今日到來採訪有關今日策發會會議(的簡報會)。先和大家交代一下,在今日的會議,有很多委員都提了一些新的意見和方案。

  第一方面,李永達議員和李卓人議員代表二十一位立法會議員,提出二零一二年進行雙普選的方案,在會上我們亦有機會討論。

  第二方面,策發會委員亦知悉文件所載列的陳方安生女士和其核心小組提出的方案。

  第三方面,各個委員例如譚惠珠女士、胡漢清資深大律師和其他委員都有提一些新的建議。

  有關行政長官普選,今日和大家交代有三點:

  第一,有很多委員提出的方案都是建基於將選舉委員會為基礎,以調節人數和不同界別的比例來組成提名委員會。但到目前為止,有人建議(提名委員會的人數)維持八百人,有人提議增加至千二人、千六人;就這個數目和不同界別分組的比例,到目前為止,還未有很明顯的主流意見。

  第二,關於提名門檻的問題,今日是百花齊放。有人提議低過八分一,有人說要高過現有的十二點五,例如加到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五。關於提名門檻,到目前為止亦未有一套很明顯的主流意見。

  今日講到提名的問題時,有委員特別提出,我們要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提名委員會不單要有廣泛代表性,亦要經一個民主程序提出一些參選行政長官候選人給市民去普選。到底這民主程序應該如何界定呢?今後大家亦要繼續討論。

  就行政長官普選第三點,可以和大家交代的,就是很多委員都認同應該先易後難,應該行政長官先行落實普選,而立法會隨後。有很多意見支持這想法,最明顯的一個是現時就立法會普選的模式,依然未有一個主流意見和大家未有機會達成共識。既然這樣,大家基本上同意要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大家盡快討論如何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至於立法會方面,其普選模式依然起碼有三方面意見:

  第一方面,有委員依然很強烈提出要即時取消三十個功能界別的議席。

  但第二方面,有很多委員提出,在現今立法會不同黨派和議員的政治分野是達不到可以爭取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即時廢除三十個功能界別的議席。

  因此,引致第三方面的意見,有不少委員都繼續提出,我們是否在一個過渡的階段,逐步去取締這些功能組別的議席?就算是討論過渡期的安排,都是難有進展。因為如果是分幾個階段,甚麼功能界別議席進入第一階段被人取消呢?這方面要達致共識依然是困難的。

  但是我們是歡迎大家多給意見,所以在目前情況下,我們決定在五月十日舉辦一個工作坊,方便各個委員和不同團體,在這段日子提出新的意見,可以再有機會聽取學者或者評論員的意見,這將會是一個會議。

  另外,在六月二十一日,在六月底之前開最後一次策發會會議。我們希望那是最後的一次機會,盡量將分歧收窄,盡量總結好,在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之前,我們如何將不同的方案盡量歸納。

  到目前為止,其實我們並未就政制發展綠皮書所包含哪三種方案有所定案,我們會盡量兼容包備,所有黨派、團體或個別人士所提出的方案,只要符合《基本法》,我們都希望可以載列在綠皮書�堶情C

  最終我們提哪三種方案,以便市民和香港社會討論,我們有幾個準則:

  第一,我們提出的所有方案是要符合《基本法》,不要牽涉改動《基本法》主體條文。

  第二,我們期望提出的方案,在市民當中是有廣泛支持。

  第三,我們希望這些方案有可能在立法會取到三分之二全體議員多數支持。

  第四,我們亦期望這些方案有可能獲得中央審慎考慮。

  到目前為止,我們都可算有些進展,大家很明顯看到,按照《基本法》去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大家整體認同,亦同意要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目前繼續在討論中的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界別的比例、提名的門檻和何謂提名的民主程序等。但關乎立法會功能組別的未來去向,始終是一個結,尚未能解開,但我們會繼續努力,爭取到多少進度便爭取幾多少進度。

  整體而言,今日與會的委員都意識到,按照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我們要做好落實普選這一套方案,中央有最後決定權,所以我們在香港內部要盡努力,在立法會內外達成共識,我們亦要在另一方面盡努力,在香港特區和中央之間也要有共識。

(請參閱劉教授的開場發言)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補充,現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設計,是要求參選特首的候選人跨過兩個欄。第一個欄是在提名委員會�堶戚n爭取足夠支持,即意味�荌捁麰埥鴾H要有不同界別、階層的基本支持,才可加入普選的戰圈。而第二個欄是爭取到香港市民的支持。所以該設計是要維繫�茪@方面要有均衡參與,不同界別、不同階層有基本話事權,但最後的話事權,是在普選�堻z過市民一人一票來體現。

(待續)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