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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後與記者談話的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建議中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初步會以什麼模式運作?估計的營運資金是否約六千萬至八千萬元?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大家都同意現時沒有一個獨立的機構、也沒有調查的權力,這情況當然是不理想。今次經過三個月的諮詢後,我們收集到的意見均認為,香港需要引入跨行業競爭法,也需要一個新架構,處理有關競爭的事宜。經過諮詢後,我們的構思是需要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機構,可暫稱為「競爭事務委員會」,並擁有調查權力。現時我們並沒有權力去索取資料或查看賬目。將來我們會透過法例,賦予這新的機構調查和索取資料的權力,當然保密的工作也是很重要。如剛才所說,我亦希望會有一個架構可以監管這個委員會,我們會委任一些外界人士,監管這個委員會,防止這個委員會權力不斷膨脹,能適當行使權力。初步來說,參考過外國的同類機構,營運費用最初步估計大概是六千萬至八千萬元。我們現時的構思是,經過調查後,委員會會決定是否作出檢控,但並不是由委員會進行聆訊,否則就會不公平,也未能平衡各方利益。正確的做法是,當委員會決定檢控後,是否將個案交予法庭或特別審裁處,然後就個案進行聆訊和判決。所以你們可以看到,我們正全力在這方面工作,我們會開始草擬工作,也理解社會上某些人士,特別是中小企,有些疑慮,我們會繼續與他們溝通,理解他們的憂慮和釋除他們的疑慮。我們相信,透過草擬過程,可以釋除他們大部分的疑慮。我們也希望可以在今年年底前,可以向立法會提交草擬法例。
記者:會否在某些行業先執行,再慢慢推至跨行業?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我們不會這樣做,因為過往我們收到有關反競爭的投訴其實涵蓋各行各業,所以我們認為今次立法應是跨行業的,一視同仁,在各行業同時執行,不會分先後,但我們會循序漸進,意思是例如法例不會監管合併和收購,而今次我們聽了大眾的意見,會採取民事的刑罰,而非刑事罪行的做法。所以你們可以看到,我們很小心逐步處理草擬工作。
完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