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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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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了以下二十五名人士為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的成員,有關委任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二年:

區景麟博士
Mr James Wilson Baird
Mr Roger Thomas Best, J.P.
戴林瀚先生
何順文教授
何炘基教授
許照中先生,J.P.
高育賢女士
龔耀輝先生
郭志標博士
郭敬文先生
郭琳廣先生,J.P.
李君豪先生
莫偉龍先生,B.B.S.
彭玉榮先生,J.P.
孫德基先生,B.B.S.
鄧桂能先生,B.B.S., J.P.
Mr Richard John Thornhill
蔡永忠先生
謝錦強先生
錢乃驥先生
徐福燊醫生
黃偉深先生
黃遠輝先生
胡經昌先生, B.B.S., J.P.

  上訴審裁處是一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法定審裁處,負責處理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證監會認可的投資者賠償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作出指定類別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上訴審裁處由一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出任主席,目的是要有效確保有關的規管決定是合理和公平的及進一步提高證監會問責性。



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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