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立醫院新生嬰兒呈報表統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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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將於下星期一(三月二十六日)開始實施新安排,統一各公立醫院向入境事務處出生登記處提交新生嬰兒呈報表的程序,新措施適用於所有在公立醫院分娩的本地及非本地孕婦。
醫管局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表示,新安排之目的為:
- 統一各公立醫院向出生登記處提交新生嬰兒出生資料的安排
- 鼓勵孕婦在分娩後盡早清繳醫療費用
- 訂定公立醫院資源的優次以加強醫院管理
根據現行法例要求,公立醫院須於嬰兒出生後四十二天內向出生登記處申報出生資料。在新安排下,公立醫院會統一於嬰兒出生後五個星期內將有關資料送往出生登記處,以預留七天時間方便嬰兒父母辦理領取出生證明書的手續。
為有效加強醫院管理,任何嬰兒的父母如能夠盡早清繳所有醫療費用,公立醫院便會盡快將嬰兒的出生資料呈報出生登記處,嬰兒的父母最快可於繳清費用七個工作天後前往出生登記處辦理領取出生證明書。
「醫管局日前已就新措施向前線員工發出工作指引及舉行簡介會,務求新安排順利執行。醫管局將於三個月後檢討有關新安排的成效。」發言人說。
完
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