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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跟進懷疑虐猴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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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 (三月十四日)表示,針對野生猴子懷疑被虐情況,署方已派員加強巡邏金山郊野公園,初步並未發現有人虐待猴子。

  該署發言人說,去年十一月至今,曾接獲四位市民投訴金山郊野公園內有野生猴子受傷或傷殘,懷疑遭人虐待。署方即時加強巡邏並深入調查,聯同香港愛護動物組織到場視察猴子情況。

  經過一個月的調查,該署發現金山郊野公園約1000多隻野生猴子中,約有32隻有受傷或傷殘情況。

  發言人說:「猴子受傷通常是由於族群打鬥所造成,但本署已加強巡邏,至今並未發現有人虐待猴子。為了針對猴子可能受虐的情況,本署已聯絡警方在有需要時採取聯合行動。」

  「至於受傷或傷殘的猴子,由於牠們的傷口已經癒合,現時毋須另行診治。如有猴子受傷而失去自我照顧能力,我們會作出跟進。」

  該署呼籲,市民如發現有人傷害野生動物,應即報警或致電政府熱線1823通知該署。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士不得捕獵或故意干擾任何受保護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另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行為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又說,野生猴子能在自然環境中找到足夠食物,市民不應餵飼,以免影響牠們的生活習性並對遊人構成滋擾。

  去年,市民違例餵飼野生猴子而遭檢控的個案共42宗。



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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