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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打擊違規肉店(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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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今晨(三月八日)分別於元朗及大角咀進行突擊行動,打擊違規肉店。

  在元朗的行動中,食環署人員於合財街同益街市地下一豬肉檔撿獲約一百三十公斤懷疑走私豬肉,事件中有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被捕,現正協助調查。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藏有可供出售來自非法來源的肉類,乃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另一方面,食環署在大角咀的行動中,發現位於廣東道1027號地下的新鮮糧食店以冷藏羊肉充當新鮮羊肉出售,並撿獲約四十八公斤冷藏羊肉。

  發言人表示:「該店的牌照並未准許售賣冷藏羊肉,有關個案可能涉及違反《食物業規例》。食環署正與檔主跟進有關情況。」

  他說:「新鮮糧食店的持牌條件列明不可把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本署會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發言人提醒肉類零售商須遵守《食物業規例》有關規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肉類零售情況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所懷疑,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



2007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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