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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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名公司董事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簡稱《條例》),今日(三月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罰款港幣8,000元。

  富展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陳光偉被控違反《條例》第7(1A)(b)條及第44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其僱員按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1項控罪,被罰港幣8,000元。



2007年3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