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角收押所犯人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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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發言人今日(三月二日)表示,署方竭力採取措施防範毒品流入懲教院所。在現行機制下,毒品甫進入懲教院所便會被察覺,無法在院所內流通。
就今日荔枝角收押所一名犯人在糞便中排出毒品,發言人說:「懲教署致力在轄下懲教院所維持『零毒品』的羈押環境。」
該名五十一歲犯人姓陳,因「販賣毒品」罪名被判監禁八個月,他是於二月二十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定罪後返回荔枝角收押所。
由於情報顯示該名犯人可能於入獄前將毒品吞入體內,懲教人員於是將他隔離觀察。懲教人員於今早在該名犯人的排便中共搜出十四包以膠紙包裝的懷疑「藍精靈」毒品。
懲教署仍繼續調查該名犯人體內是否還藏有其他毒品,有關個案亦已轉介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發言人表示,去年 (二零零六年)經由懲教署人員截獲毒品的個案共有一百一十五宗,大部分個案集中於收押所。
完
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0分